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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力與因果,貫穿時空,彷彿冥冥之中真的有一股力量,牽引著彼此的命運,在恩恩怨怨中交織輪迴。
到底什麼是「因果」?什麼是「命」?什麼又是「業障」?
「業」的輪迴思想起源於印度,「業」(Karma),是指「行為」的意思。印度人認為業是招致輪迴轉生的一種動力。後來被佛教融攝之後,認為以此「業」為因,能招感苦樂果報,投生於六道之中,這種會牽引至六道的業力,稱為「引業」。而以同樣生於人道而言,又有富貴貧賤、高矮美醜等種種差別,這種圓滿程度的業力,稱之為「滿業」。
以上所說的個人的業,相對於團體的命運,則稱為「別業」,而我們所共同生活的這個世間美好清淨與否,也是這個世界眾生共同感得的果報,可以說是居住在此地眾生共同的命運,有的國家富足,有的國家動亂,這是某個國家人民的共同的命運,也就是所謂的「共業」。
這種業的思想,和中國傳統「命」的觀點非常類似。
而命運、業是怎麼來的呢?
在佛法的觀察中,認為無論是命運、業,乃至宇宙中的一切現象,都是由「因」(原因)、「緣」(助緣)所產生的。「因」可以說是主體條件,「緣」則是輔助條件。釋迦牟尼佛體悟了這個因緣的道理,而說出「有因有緣世間集,有因有緣集世間;有因有緣世間滅,有因有緣滅世間。」這四句話總攝了佛法的因緣觀,也是佛法的根本。
「有因有緣世間集,有因有緣世間滅。」這兩句是講宇宙一切生成的道理,「有因有緣集世間;有因有緣滅世間。」這兩句是講宇宙萬物生成的現象。只要因緣條件具足,則一定可以產生某種特定的結果。
因此,所謂的「宿命」、這輩子的「業報」、「禍福」,都是我們過去所作,其中力量最強、而現今浮在表面的業,就成了今生所謂的「命」。如果我們所引進的力量,超乎這個結構,那麼就掌握了改變命運的關鍵;或者是我們引進了智慧,明白了:「原來這個結構不是固定的。」,於是我們將這個結構改換的話,那麼也就超越了命運。
什麼是命運的結構呢?佛法認為「業性本空」,一切的業、命運都是沒有永恆不變自性的,是空的,無常的,隨時在改變的。因為,連「我」都沒有自性,何況是「我的命運」、「我的業障」?既然「我」都是由因緣所生,那麼「我的業障」怎麼會有真實呢?真正障礙我們的,不是「業障」;而是我們認為「我們的業障無法改變」;真正讓我們無法改變命運的,是我們認為「我們被命運所控制」。
佛陀告訴我們「自業自得」,也就是俗語所說的「自作自受」,所有的業都是自己所造,當然也是自己才能改變。只要具足正確的因果觀念,了解「業力」與「果報」之間的關係,朝著正確的方向努力,積極行善修福,精勤修行必定能再造新命。
以下,我們先來了解什麼是「業力」,及「業力」與「果報」之間的關係。
業,音譯為「羯磨」,是指「行為」、「造作」的意思,是指行為、所作、行動、作用、意志等身心活動。如果和因果關係結合,則是指由過去行為延續下來所形成之力量。此外,「業」也含有善、惡行為上所招致苦樂等因果報應思想,及前世、今世、來世等輪迴思想。
「業」的思想,最早源自於印度。印度人認為,「業」是招感生命不斷輪迴轉世的動力。後來,佛教沿用「業」的觀念,將其昇華,認為「業力」是招感一切痛苦、快樂,雜染、清淨果報的原因。
對於迷惑的眾生而言,所造的業會帶來後續的煩惱,煩惱再推動後續的業,如此惡性循環,輪迴不已,而形成了眾生的種種苦樂果報與世間眾相。這些都是由自身所造作的業所招感,也就是所謂的「命運」。
而這些業中,又可分為許多人共同招感的「共業」,及各各不同的「別業」。即共同的命運與個別的命運。像我們所生存的地球這個大環境,就是生活在地球上的生命所共同招感的共業,而同樣在地球上,有的地方富足,有的地方貧瘠,有的國家和平,有的國家戰亂,這就是各別的「不共業」。
「業」本來的意義只是單純地意味著「作為」、「行為」,透過身、語、意的造作,雖然剎那間就過去了,但是招感後果的力量卻還是存在的,這就是所謂的「業力」,能引生後續的果報,這種力量也是推動生命不斷出生輪轉的力量。
隨著業而來的,就是種種果報,也就是一種行為必然伴隨某種果報,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而形成了業的因果輪迴思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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