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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死亡與轉世之路
商品編號:10900402
優惠價:$225 原價:$250
作       者: 洪啟嵩 著     系列集數:生命大學系列 2
出  版  社:普月文化         出版日期:2006年6月
語       言:繁體中文          規       格:平裝 / 15 x 21 cm
ISBN 9789868237704
內容簡介
我們如何正確地掌握未來的死亡之路?
而在親朋好友面臨死亡之時,我們又如何幫助他們走向安詳自在的另一個旅程?
本書提供全面的解答,揭開死亡的神秘面紗,讓我們可以自己規劃一套完美的生死計劃,幫助自己與他人,共同超越死亡走向光明的轉世之路。
 
看著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,面對死亡時,是恐懼?哀戚?還是無奈?
當我們看清死亡的真實面貌時,我們開始掌握死亡的第一步,規劃一套完美的生死計劃,當面臨死亡的關鍵時刻時,能夠安然自在的面對,甚至生死自在地走向所希望的轉世之路。
並且當親人摯友要離世而去時,我們能提供他們最完全的臨終守護,陪伴守護他們走向另一個光明的旅程。
不知死亡者,不能了知無生,不能了知無生者,不能現觀無滅,不能現觀無滅的人,就不能現前無死,不能現前成就成佛菩提。
死亡這一條路,到底怎麼走?這是生命最終,也是最重要的事。
從生到死,從死到生,生命無盡的環繞在這兩個看似極端相對,而事實上卻是完全統一的事情上。生是生之生,也是死之死;死是生之死,也是死之生;不同的立場,可以將一件事,看做兩端;在右手邊的人,說站在中間的人是在他的左邊;在左手邊的人,卻說中間的人是在他的右邊;而生與死基本上就是如此。
悟了生死之理,從安心的生死中,創造無邊莊嚴的生命,這是人生的美麗。正視死亡,我們就可以脫離死亡所幻化成的陰影;並將死亡這一件事,化成生命創化的力量。如果故意將死亡,偷偷的藏在心中陰暗的角落,如此我們的生命,將受死亡魔咒的操控,不得自在。
死亡是生命的完美結局;能計畫死亡,將帶給我們的生命無限的光明。如果能用這樣的心,慢慢的昇華,而成為一個自在的轉世者;這樣的生命,將是何等的灑脫自由!
這不只是幫助大家了知死亡的書,更幫助每一個生命更積極的應用死亡、拍賣死亡、利用死亡,創造生命更大的幸福。引導我們能夠以死亡修行,使我們超越死亡、自在轉世。並使我們能夠幫助自己的家人、好友、同修道友,往生光明的樂土。
目錄
   序
   第一章 看清死亡的真面目
    死從何處來
    死亡是另一種開始
    死亡的真相
    如何真的看見死亡
   第二章 生命的真實旅程
    死亡不是真正的終點
    我的死亡經驗
   第三章 計劃生死
    面對死亡的態度
    積極運用死亡
    從佛法切入死亡
    死生大計
    確立死亡的戰略與戰術
   第四章 轉世自在之路
    從死亡回看生命
    死亡的修行方法
    中陰救度法
    生死自在的典範
    轉世自在的核心
   第五章 臨終守護
    給臨終守護者的叮嚀
    助念守護心要
    安詳與莊嚴的桂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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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閱/試聽
第一章 看清死亡的真面目
死從何處來
死亡是真實的嗎?或是人類虛幻的幻象?
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,恐怕有些人心裡會想:「死亡當然是很真實的!在太平間一具具冰凍僵硬的屍體,就是死亡。」
我們生之前是從何而來,死之後要到哪裡去?
很多人回答說:「你說什麼?這又不關我的事情。」或是說:「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,管它幹什麼!」
人類是否是生命界中能夠用很抽象的邏輯思考來面對死亡、重新詮釋死亡、理解死亡的生命?
有時候,人是很無奈的,認為不知道的事情就不關他的事情;自己認為無從了解,就不想再做探討。
如果從這樣的觀點看來,我們只能看到現在的活動性,我們之所以現在活著,就是因為我們現在能夠吃東西、我們能喝茶所以活著,當我們不能吃、不能喝茶時,就稱為死掉了。
我們常以身體不能動作,心跳沒有了,瞳孔放大,呼吸停止了來定義死亡。而因為有器官捐贈的問題,才又建立腦死的新觀念來重新界定死亡,以方便人體器官移植的手術。
所以人類對死亡的觀念,是以腦細胞到了不能折返的點、不能回歸的點時,來決定腦死。人類對所謂的「生」、「死」的界定,到底是由誰來決定?反而這個問題很少被探討,這是一個很深刻的問題。
法律、醫學對死亡現象的認定
一般對死亡的看法,是指生命的永遠息止、生存現象的消失;在現代法律中更以血液循環停止,同時呼吸脈搏等生命機能停止作用來判定死亡。
所以,死亡以心跳停止、呼吸停止、瞳孔放大等三種特徵作為徵候,傳統上並無疑異。而此種死亡現象的認知與佛教的死亡觀比較,除了在神識的作用上尚有差異之外,現象上較無差別。
然而,近數十年來由於醫學的進步,引發兩種不同層面間的因緣交涉,促使「死亡」定義,必須再予細分。
一、由於人工甦醒術的發達及人工呼吸器的普及,這些醫療科技的進步,使醫師在治療病人時,可以使用新的醫療儀器維續病人的心跳與呼吸,即使病人已不可能再恢復生命。因此,以心跳停止、呼吸停止,做為死亡判定依據發生了困擾。
二、由於現代醫學的進步,而發展出新型態的器官移植醫療科技;用來移植的內臟,若無血液循環,腎臟三十分鐘、肝臟三十分鐘、心臟六十分鐘會死亡。因此,為了使移植的器官保持理想可用的狀態,如何在捐贈器官者死亡之後,仍維持血液循環,就變得十分重要。所以,逐漸發展出以腦死,來做為判定死亡依據的觀念。
腦死觀念在1976年12月3日,南非巴納德醫師在開普敦為心臟病患者完成第一例心臟移植手術,及1968年美國哈佛大學提出以腦死做為判定死亡依據之後。在1971年明尼蘇達州的二位神經外科醫師,提出當全腦幹已發生不可恢復性的捨壞,則生命已達「不回歸點」(Point of no return),病人將沒有復活希望,此種「腦幹死」,可以不必經由實驗室的檢查,而完全由臨床檢查來判定。
這種觀念雖然尚有爭議,但已逐漸被世界各國醫師所接受。而我國也在1987年6月19日的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」當中,明訂可以腦死做為死亡判斷的標準。
雖然,腦死已成為現代死亡判定的潮流。但我個人認為,死亡的定義是發展性的,在還沒有更合理的判斷基準之前,我能接受這樣因緣的見解與判定,但絕非在內義思惟上,完全的同意。
而且,過去死亡的法律見解,是以心跳、呼吸停止做為死亡的判定,這似乎是以點的立場來界定死亡。但是當今以腦死來制定時,可能要將死亡視為一個過程。
我們再貼近觀察死亡,即使以傳統方式或腦死來判定死亡,但身體的細胞並沒有完全死亡,頭髮、指甲還會繼續增長。
因此,如果考慮到器官再生利用的問題,當判定死亡,是要把一個人當做一個「個體」,而不能以各個細胞是否依然生存為根據。所以,當個體死亡時,不管細胞是否仍有存活,但此人已死亡;而腦死就是不可逆返的決定之時。
我曾推廣萬人器官捐贈運動,這是從佛陀的本生經典來觀察,器官捐贈是合理的,而且是十分值得推展的慈悲行動,這是菩薩報恩的捨身運動。
很多人對我推廣器官捐贈運動不是很瞭解,以為我完全贊成器官捐贈。我贊同器官捐贈,但是以菩薩的心境來認同器官捐贈,而不是以醫學界的立場,認為死亡之後器官還可以再利用,不是如此物質化的認定,因為光是「器官」這兩個字,我就很反對。
器官是什麼?它是一個物質,不能包含精神層面的意思?
我只是提出這個問題,並沒有辦法解決問題。改作「內臟捐贈」,或像日本的「臟器移植」、「臟器捐贈」,這樣或許比較好一點,說「臟器」還是有物質化的問題,「內臟」或許比較有一些精神意味。
「器官捐贈」的思惟本身,我們必須知道它背後的哲學思維,它是來自西方的哲學思惟,不是東方的哲學思惟,是把精神與物質分開的,把人體當作是完全的物質存在,器官移植只是將還有用的器官做有效的利用而已,完全沒有考慮它所具有的精神意義,尤其對於捐贈器官者而言。
雖然我的態度是完全贊同器官捐贈的,但是,我是依於菩薩的心行,而不是死後的器官再利用,而且我也差一點把器官捐贈器,因為在1990年時,我發生了一場車禍,那時已經瀕臨死亡了,如果腦死確定的話,我身上隨時帶有器官捐贈卡,我的器官可能就會在別人的身上活著。
而當腦死的見解與佛教交涉時,產生了一些可以再探索的問題。
就法律的立場而言,人的死亡,已判定了人在現生權利的消失。《民法》第六條說:人之權利能力,始於出生,終於死亡。
無論是古代醫學還是近代醫學,一直把心肺功能是否喪失,視為生命的根本特徵,也就是以心臟是否有跳動,呼吸是不是還在,來做為判斷生命是否已經停止的標準。
在1950年代再版的《Black氏法律字典》為死亡下了定義:「生命的終結,人之不存;即在醫生確定血液循環全部停止以及由此導致呼吸、脈搏等動物生命活動終止之時」,這即是死亡。這樣的定義仍以心肺功能的終止作為死亡現象的標準。雖然這標準在現今的器官移植下,已經不成為死亡的標準,但仍為死亡現象的特徵之一。
佛教對死亡現象的判定
死,梵名為marana,即壽命終盡而滅壞的意思,就佛教對死亡現象的看法是:喪失壽(命)、煖(體溫)與識(心)三者,而使身體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諸根變壞的現象。
然而在佛教禪定的四禪以上境界,會產生內外息斷除的假死現象,在四禪的境界還是比較好辨別的,可以判定是入定或是死亡。
到達「滅盡定」的境界時,自古以來就很難判定到底是死亡,或者是生存。在《雜阿含經》中的質多羅長者曾經請問伽羅尊者關於死亡與入滅盡定的差別。
質多長者就是我們熟悉的給孤獨長者,他捐獻給佛陀一塊土地,建立一個美麗的林園,稱為祇樹給孤獨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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