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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辨中邊論釋》校疏
商品編號:101016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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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       者談錫永 校疏/邵頌雄 前論                         系列集數大中觀系列 10
出  版  社:全佛文化                       出版日期:2013年4月
語       言:繁體中文                      規       格:平 / 21 x 15 cm
ISBN 9789866936579
內容簡介
依甯瑪派教法,本論可依大中觀的加行道來作抉擇。以加行道的層次來治本論,亦為印度瑜伽行派的傳統。
本書以玄奘法師的漢譯為底本,根據日本學者長尾雅人編纂的梵本,及勝友(Jinamitra)、戒王菩提(Śīlendrabodhi)、智軍(Ye shes sde)三位譯師於九世紀初譯出的藏譯本,加以校勘世親論師(Vasubandhu)的《辨中邊論釋》(Madhyāntavibhāga–bhāṣya)。有關玄奘譯對梵本的改動、以至與真諦譯之開合,詳見本書【校記】。
於校勘時,並參考安慧論師(Sthiramati)的《辨中邊論釋疏》(Madhyāntavibhāgaṭīkā),以及不敗尊者(Mi pham rgya mtsho)的釋論《辨中邊論釋‧光明鬘》(dBus dang mtha’ rnam par ’byed pa’i bstan bcos kyi ’grel pa ’od zer ’phreng ba),對根本頌及世親釋加以疏釋,此詳見於本書【校疏】。
不敗尊者為藏密甯瑪派的大學者,他的釋論,乃依瑜伽行中觀見來釋說世親的釋論;至於安慧的疏,則完全依瑜伽行古學,與唯識今學所說,有很大的差異。本書既據此二家釋疏為主,因此【校疏】所言,亦可以說是遵從瑜伽行古學的見地。
彌勒五論中,本論是針對加行道行人而說。瑜伽行古學凡為加行道而說者,必強調三自性,因此本論便亦以三自性為骨幹而說七事,並由三自性的全盤考察,從而建立瑜伽行古學的中道。有關討論,已詳說於本書〈導論〉及〈前論〉中,讀者可以參考。
《辨中邊論釋》是世親對《辨中邊諭》的釋論。真諦與 玄奘的譯本雖然沒標明為釋論,但其實即是世親釋論的譯本。 本書根據長尾雅人編纂的梵本、及藏譯本,以玄奘譯為底本加 以校勘。玄奘譯對梵本改動相當大,詳見本書[校記】。
於校勘時,並參考安慧的論疏,以及不敗尊者的釋論, 對根本頌及世親的釋論加以疏釋,此詳見於本書【校疏】。
不敗尊者為藏密甯瑪派的大學者,他的釋論,自然不同 於唯識今學;實在可以說,這是依瑜伽行中觀見來釋說世親的 釋論。至於安慧的疏,則完全依瑜伽行古學,與唯識今學所 說,有很大的差異。本書既據此二家釋疏為主,因此【校疏】 所言,亦可以說是遵從瑜伽行古學的見地。這樣做,可以說更 符合世親的原意,因為世親沒可能用唯識今學的見地來為本論 作釋。
「彌勒五論」中,本論是針對加行道行人而說。瑜伽行 古學凡為加行道而說者,必強調三自性,因此本論便亦以三自 性為骨幹而說七事。唯識今學很重視三自性,但並不認為三自 性是如行道土的安立,因此對本論的理解,便完全與瑜伽行古 學不同,比較安慧疏的說法,便可知道一些差別。
對本論校勘並作校譯,是應禪宗行人之所請,當他們詩 作校譯時,筆者相當奇怪,為甚麼禪宗行人對本論會有興趣。 當校譯完畢之後,便覺得他們的興趣,即在於中邊的分別。如今通行的說法,即認為離相對兩邊便即是中,如離有無兩邊 等。然而本論所說的中,卻並非如此,是由三自性的全盤考 察,從而建立中道。這種考察,已詳說於〈導論〉及〈前論〉 中,讀者可以參考。因此可以說,如欲了解瑜伽行古學的中 道,本論是唯一的途徑。當了知瑜伽行的中道之後,對唯識今 學所說的中道,便可知其差別實在甚大。
瑜伽行古學的中道,與《入楞伽經》相同,亦與《解深密經》相同,由此便知如來藏教法,其實即是究竟中道的教法。倘如以為如來藏思想只是為了開引外道而說,那便應該考量:為了開引外道,有沒有必要開展一個瑜伽行派來開引,更有沒有必要用上許多經典、同時還要強調經典的密意來作開引?這樣的開引,實在比說般若時還要費工夫。因此,我們實在應該承認如來藏是佛家的究竟見,這樣,便能理解三轉法輪的經典、文殊師利的不二法門、彌勒的瑜伽行,何以都歸結為如來藏見地。本論建立中道,實即建立如來藏的中道。希望筆者的校釋,能令讀者由此中道見,得悟入如來藏究竟見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談錫永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               20118

目錄

序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導論(談錫永)
由能相與所相認識中邊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中道的開展——本論結構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 一 成立中道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 二 由三自性成立中邊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 三 共不共相七事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 四 各品分析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前論(邵頌雄)
 一 緒言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 二 梵本與校訂本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 三 譯本
  1) 漢譯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  2) 藏譯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3) 日譯
  4) 英譯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四 諸家詮釋
  1) 印度論師釋疏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2)  漢土祖師詮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3)  藏地祖師釋諭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五 由瑜伽行古學之「相應」義建立三自性     
 六 十真實中的根本真實——三自性
  1) 三自性之體性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2)  三自性之觀修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七 本論的結構與諭旨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正文(談錫永)
校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辨相品第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辨障品第二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辨真實品第三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辨修對治品第四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辨修分位品第五
 辨得果品第六
 辨無上乘品第七
徵引書目
附錄
 世親《辨中邊論釋》藏文本:西藏大藏經》德格版 no.40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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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閱/試聽
導論
在「彌勒五論」中,《辨法法性論》及《辨中邊論》 稱為「二辨 」,前者抉擇「法能相」與「法性能相」,後者抉擇「法所相」制與「法性所相」。關於這些,須要細談。
由能相與所相認識中邊
所謂「能相」,是成立「所相」的一個定義範限,一切法在這定義下能成立為「有」(存在或顯現) ,則此一切法便稱為「所相」 而這定義範限則稱為「能相」。
人住在輪迴界中,用輪迴界的觀點來成立一切法有,這 觀點其實已經是一個定義範限,是即稱為「法能相」。若人雖 住在輪迴界,但由於聞法、對所聞法思維,且能依所聞所思而 作觀修,那麼心識就可以離開輪迴界的局限,漸次住入涅槃 界,這時他成立一切法有的觀點便改變了,定義範限已完全不 同,是即稱為「法性能相」,由是其所成立的一切法,即可稱 為「法性所相」。這時候的「心性」,便也可以稱為「心法性」。
在《辨法法性論》中,說「法能相」為「虛妄遍計」,「法性能相」為「莫如」。是即謂輪迴界中一切法是虛妄遍計相,涅槃界中一切法是真如相。前者稱為「有為法」,後者稱為「無為法」。
這些說法,可以用如來藏( tathãgatagarbha  )思想來融匯。
甚麼是如來藏?
可以這樣簡單地說:受雜染所染的心識,是阿賴耶;不受雜染所染的心智,即是如來藏。
但若依教理來說,便複雜許多,應該這樣說:如來法身 只是一個境界,不是個體,在密乘,把這境界稱為「普賢王如 來」、稱為「金剛持」,好像是成立個體,其實不是,實際上只是將如來法身成立為一個名言,用以方便表述觀修。
如來法身是一個甚麼境界呢?《入楞伽經》稱之為「佛內自證智境界」。在這境界上,有「如來法身功德 」稱為「大悲功德 」,依此功德,所以可以有各種不同的時空世間在智境上,依著不同的條件 (緣)而生起,這便稱為「隨緣自顯現」。
智境上有識境顯現,由是成為「智識雙運界」,這便可以稱為如來藏。
若果追究到識境的生成因,是由於如來大悲功德,那 麼,便可以說,如來藏是如來法身與法身功德雙運,於這時, 名言即為「智悲雙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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